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,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梧州市政法委关于我校南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,现就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知如下:
一、11月27日起,机动车(含汽车、摩托车)、助力车、电动车统一由东门进出校园(包括住在学校南门教工区的教职员工的车辆),学校南门改为步行出入口。
二、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有醉酒(酒后)驾驶、无证驾驶、闯红灯、超速、超载(尤其是摩托车、助力车、电动车人员超载)、不带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
2013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