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、三轮车、人力车、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力车。使用非机动车时应当具备自身保护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骑行,做到“十要”和“十不准”。
骑车“十要”:
1、要了解车辆性能,做到车闸、车铃等齐全有效。
2、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。
3、要挂好车牌照,随身携带执照。
4、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行。
5、要依次行驶,按规定让行。
6、要集中精力,谨慎骑车。
7、要在转变前减速慢行,向后望,伸手示意。
8、要按规定停放车辆。
9、要听从交警指挥,服从管理。
10、要把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,做到“顺风不骑快车,逆风不低头猛踏,雾天控制车速,冰雪天把稳扶手,夏天不斜穿逆行,雨天提防行人乱窜”。
骑车“十不准”:
1、不准闯红灯或推行、绕行闯越红灯。
2、不准双手离把、攀扶其他车辆、手中持物。
3、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。
4、不准在禁行道路、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。
5、不准扶肩并行、互相追逐、曲折行驶。
6、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。
7、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机械动力装置。
8、不准违反规定栽物。
9、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车。
10、不准酒醉后骑车。